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
工程训练成绩考核办法
日期: 2022-08-29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根据郑工学院有关规定,并结合工程训练的特点和具体情况,制定工程训练成绩考核办法如下:

1.考核内容

(1)训练成绩由各训练项目指导教师根据实践操作(动手能力、操作练习、考试件、创新意识、安全文明实习、考勤、实习报告、课堂与现场提问)占80%,观摩实习、理论学习,此项成绩可根据具体情况评定;理论考核占20%等方面评定。

(2)训练期间,各种考核作弊者,其总成绩按不及格处理,重修后最高记为“及格”

(3)训练期间,迟到或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,其最后总成绩不能评为优秀。

(4)训练期间因病、事假影响训练正常进行,在某一项目的训练时间少于1/3者,总成绩绩点为零分,必须进行重修,重修后按实考记成绩。

(5)训练期间,如出现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、不听从指导老师安排、旷课等违纪现象,训练成绩为不及格,重修后最高记为“及格”

2.记分办法

训练成绩按百分制评定。

(1).实践操作80分。其中:动手能力5分、操作练习15分、考试件25分、创新意识10分、安全文明实习5分、考勤10分、实习报告、课堂与现场提问10分(由各训练项目指导教师评分)

(2).理论考试20分(采用闭卷、统一阅卷、评分,由教学部负责组织)

3.总成绩评定方法

实习结束后,指导教师评定完实践操作成绩,上报实践教学部,由实践教学部汇总理论考试成绩后,核出总分,上报各学院。

©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工程训练与创新中心

地 址:河南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   邮政编码:451100